学生工作处

关于开展 2021 年春季学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1-03-12

  各二级学院:

  春雨迎春到,桃李映校园。新学期伊始,我校学生工作在各 二级学院的精诚配合下正有序开展,为了确保我校学生工作安全稳定的开展,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扎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不断地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校园意外事件的发生,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具体 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的学业管理,做好帮扶助学工作

  学生返校后,请各学院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不同情况,坚 持做好学生学业管理,对正常返校和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制定针对性的学习方案,建立好学业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学生能够按时按期完成学习任务,对有补考、重修、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特殊教学任务未能如期完成的学生或完成有困难的学生, 要做好帮扶指导工作,重点保障毕业生能顺利毕业。对有校外实习、实践和企业参观考察等活动,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报备,并应对校外实习实践地区和单位做好舆情监 控,做好相应安全管理对接工作,保证学生外出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二、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强化 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提高学生疫情防控安全责任意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学院要加强校园日常管理,严格履 行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要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要持续关注、关心“心理困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基 础较差”、“走读学生”等特殊群体,做好舆情监控工作,要 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及时排查化解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要认真执行校园安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出校、非必 要不出境、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有特 殊情况确需出校的,要认真做好出入登记工作,配合做好扫码测温。在日常管理中要注重对学生的健康防护和监测排查,做好每日卫生清扫、体温检查汇报、安全零汇报、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建立好学生宿舍安全联络员体系,形成安全管理网络, 确保各项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做到专人负责,专项管理。

  (二)加强日常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

各学院要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哈尔滨广厦学院开学安全告知书》(附件1以班级单位组织签订)

  ,同时,要结合近年发生的典型案例,剖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 反思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通过召开辅导员工作例会、学生党员及学生干部会议、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盗、防抢、防电信诈骗、防溺水、防长时间上网、防打架斗殴、防踩踏事故、防交通事故、防娱乐及旅游意外事故等安全教育。同时,提醒学生掌握金融贷款知识,提高对金融诈骗和不良借贷的防范意识,并下发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请各学院在 3月 25日前将《哈尔滨广厦学院开学安全告知书》、《哈尔滨广厦学院校园网贷风险告知书》签订完毕并上交学生工作处。

三、做好在校生离校外出教育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小北平台请销假制度,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辅导员要认真核实学生外出去向是否真实。做好学生请假期间安全责任告知,履行好请假管理程序,对未能按时回校销假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确定学生去向和安全。对于仍未能如 期进行销假或未履行续假手续学生应该按照旷课处理,并告知家长并按照学生手册给予相应违纪处理。

  同时各学院要在各个时间节点,做好放假前对全体同学安全和纪律教育,对于大一学生更要详细安排教育内容,并要求专人负责落实。各辅导员要密切关注和准确掌握学生群体外出情况,放假前后杜绝请假情况发生。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加大对学生节假日和日常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监管, 确保学生平安出行。同时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寝室,走进学生当中切实关心关注节假日不能回家学生的生活、学习和活动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社会不法分子的滋扰,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四、认真开展宿舍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学生公寓安全工作涉及全院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各学院要坚持对学生寝室隐患进行排查,要坚持做到每天学生干部检查、每周辅导员抽查,节日假期(“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宿舍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宿舍存放、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用电现象(特别是学生离开宿舍后充电器、电插板空载等)、饲养宠物。

五、加强实习就业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对于即将出去实习和已就业的学生的日常 管理,要保持与学生的联系,及时排查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并提醒学生在联系工作过程中,谨防上当受骗或误入传销等骗局中。具体毕业生离校安全教育等工作安排另发文通知。

六、加强校园结核病防控工作

  各学院要根据省里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向学生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学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一是组织学生学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附件4)。二是教育学生要自觉保持宿舍通风换气、做好宿舍环境的清扫保洁,保证良好的宿舍环境卫生。三是对于学生出现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要及时就医。四是各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请假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学院领导和学生工作处,要求学生家长带学生到呼兰结核病防治中心进行肺结核检查,未发现问题方可回校学习。如发现患有传染性结核,其所在寝室学生、班级学生、任课教师均需要进行结核筛查,筛查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如涉及请上报学生工作处邵老师)五是如发现学生中患有传染性结核病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强制学生离校治疗并办理休学手续,康复后需要到呼兰结核病防治中心开具可复学证明。

七、组织好学生安全知识测试

  学生工作处统一制定了安全知识测试试卷(附件7),届时请各学院自行利用问卷星组织学生全员参加测试。测试不合格学生需要参加二次测试,直至完全能够达标为准。

各学院须将安全知识测试结果上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并填写

《XX学院安全知识测试成绩单》(附件5),于3月31日12:00前,将测试成绩单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电子档提交备案。

八、认真做好学生管理系统值班值宿工作

  学生管理系统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及时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重要事项及时上报并妥善进行应急处置。值班签到时间为值班当天 17:30-次日 7:30,值班人员需要在保卫处进行纸质签到。如在学校检查过程中未能按照要求进行值班签到,按照旷工 1天进行处理,扣发 1天工资,并取消全年评优资格。如遇学校外派培训、出差等工作安排以及个人因病、因事请假且履行完 OA请假手续,不能参与值班任务需要上报学生工作处部门主管领导审批,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协调值班工作。如因个人临时无法参加值班,请自行协调解决替值班人员, 且协调后需要上报学生工作处进行调串班备案。

九、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痕迹化”管理

  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痕迹化”管理,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做好安全教育纸质文件、视频、音频文件的存 档备案工作。每月 25日各学院需将本学院的安全教育材料整理汇总进行归档备查,备查材料包含工作方案、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培训记录、工作照片、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21年 3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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