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已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考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请各学院认真开展考试诚信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诚信考试教育
1.考前纪律教育。各学院要通过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要结合违反考试纪律的典型案例进行考试纪律教育,要重点强调夹带抄袭、通讯设备(手机)作弊、考试替考、组织集体作弊等考试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增强遵守考试纪律的强烈意识,以防止相关考试作弊事件的发生。
2.考试诚信教育。各学院要集中开展以考试诚信为主题的誓师活动,组织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建立完善诚信教育档案,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平台,大力宣传考试诚信,促使学生增强诚信考试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养成诚信品格,在全校形成诚信考试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学生学习管理
1.督促学生复习备考。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复习备考中,做到有备而考。要进一步加强期末学风的检查,落实辅导员下宿舍走访工作,经常深入学生教室、宿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使学生安心复习,从容迎考。
2.关心帮扶特殊学生群体。重点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学业困难学生、学业预警学生、心理问题学生、因考试违纪曾受到纪律处分学生等重点关注学生的教育帮扶工作。各学院要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及时了解、跟踪学业困难学生的学习情况,通过心理疏导谈话,与学业困难学生共同分析学业落后原因,实施分类指导,设定合理的学习目标,帮助他们克服学习障碍,端正学习态度,逐步改善学习状况。
3.发挥优秀学生骨干引领作用。各学院要组织优秀学生党团员、学生骨干与学业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为学业困难学生提供学习适应、学习方法、学业辅导等方面的服务,引导学业困难学生形成适合自己的学习策略,帮助他们顺利通过考试。
学生党员和骨干要带头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老师安排,积极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正确对待考试,遵守学校有关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加强考试环节管理
考试期间,辅导员要及时了解考场秩序和学生考试情况,尽量消除各种不良倾向和作弊苗头,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要做好学生违纪行为预防工作,如及时纠正学生在桌面、抽屉等非指定位置放置手机等禁带物品等,避免因学生疏忽大意造成违纪行为发生。要及时处理考场违纪事件,妥善处理突发情况,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四、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将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引导学生树立“诚信为本、严谨求学”的思想,强化管理,有效监督,杜绝考试违纪、舞弊行为,营造出浓厚的诚信考试氛围,推进我校学风建设工作全面开展。请各学院将活动情况认真总结,结合活动图片或视频生成专项工作材料(诚信考试承诺书必交),于2020年12月18日前报送到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侯伟萍,联系电话:0451-85947950,邮箱:453572873@qq.com。
附件: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