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学生证补办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继续加强学生证管理,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证管理工作,加强宣传教育,要使广大学生切实了解学生证的重要性,养成爱惜学生证的良好习惯。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办理学生证的工作的辅导员,要对各项内容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由辅导员签字确认,再行办理补办手续。
三、学生本人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要真实准确,坚决杜绝个别学生办理假证,填写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和学生本人严肃处理。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学生入学后家庭住址变更或父母均常年在外地工作的,需改变乘车区间者,应凭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房产证明、父母工作地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中一项方可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时,必须将原证件交回学生工作处;
2.转校、转学院、转专业、复学学生需持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并填写《学生证办理审批单》方可办理发证、换证手续。办理发证、换证手续时,必须将原证交回学生工作处;
3.学生证有严重破损并影响正常使用的学生办理换证手续时,各二级学院要视其损坏程度确定是否办理换证手续。办理换证手续时,必须将原证交回学生工作处。
4.初次办理乘车优惠卡学生,不需要出具任何手续可直接办理。
五、补办程序
1.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同学请填写《学生证办理审批单》,由本人如实填写后到其辅导员审核学籍签字确认,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请各二级学院各班级安排专人将《学生证办理审批单》及照片(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收齐后,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学生证补办汇总表,在学生工作处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
3.学生证补办费用为10元,乘车优惠卡补办费用10元。更换乘车区间需要换证和乘车优惠卡费用20元。
六、补办时间
请各学院在 11月3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及费用
七、发证程序:
请各学院于12月4日到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中心领取。
八、其他说明
1、学生证和乘车优惠卡补办时间一学期两次,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需要补办学生证和乘车优惠卡同学,逾期将不予办理。(考试期间如有学生证再次丢失,请各学院开具学生证丢失证明,在照片处加盖部门章)
附件:
1.学生证补办汇总表
2.乘车优惠卡补办汇总表
3.学证补办审批表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