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2018年度省人才初中级职称定职的通知

来源: 人事处 时间: 2018-08-18

全校教职工:

根据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关于做好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启动2018年度省人才存档初中级定职工作。

一、初级定职改职

(一)申报条件

1. 省人才存档。

2. 在我校工作年满一年以上。

3. 与我校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

4. 具有大专学历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本科学历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二)申报材料

1. 《哈尔滨广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附件一)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教务处签字盖章。

2. 《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附件二),改职人员填报《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附件三)。

3.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申报教师系列人员提供)。

6.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申报教师系列人员提供)。

7.改职人员需提供原职称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二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

二、中级定职

(一)申报条件

1.省人才存档。

2.在我校工作年满一年以上。

3.与我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二)申报材料

1.《哈尔滨广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教务处签字盖章。

2.《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一式两份(附件四)。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申报教师系列人员提供)。

6.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申报教师系列人员提供)。

7. 二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

三、申报要求

1.所有附件需自行打印,内容需手写,字迹工整,严禁涂抹。

2.需将材料装档案袋提交,右上角写姓名+申报职称名称

四、时间及疑问咨询

(一)2018年8月21日上午10:00前将材料送交至人事处(主楼1003)

(二)2018省人才初中级定职咨询群二维码

五、附件

附件一:《哈尔滨广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附件二:《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

附件三:《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附件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

  人事处

  201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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