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转发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来源: 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时间: 2023-05-08

  各二级学院、部门: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5月5日启动了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具体请上网浏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公告)。现就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 (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2.我校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5日至19日。申请人请于19日提交平台上导出的《申请书》,纸版一份。待审核盖章后再返回给申请人。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申报等相关工作,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3.为了方便申报,申请人需先下载附件,填写《申请书》(或《投标书》)和《活页》电子稿,特别是重点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基础数据部分也要准确撰写,填写的草表不能直接上传,各项表格准备完成后再上平台进行申报。

  4.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完成后导出《申请书》一份,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与 PDF 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5.申报所有类别项目/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课题需提交 1 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至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6.未在平台上注册过的课题申请人需在平台上进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需学校管理账户审核后即可进行。课题申请人注册个人账户时,请及时联系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以免影响在线申报。

  7.联系人:关瑜 15124575166 841707819@qq.com。

附件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附件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附件3: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附件4: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

附件5: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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