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哈尔滨广厦学院召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督导工作会议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1-09-10

2021910日下午,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在主楼1015会议室召开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督导工作会议,会议由质量监控中心主任李伟主持,韩毓洁教学副校长、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全体、各二级学院督导参加了本次工作会议。

会议上,韩毓洁副校长对督导工作讲了三点指导意见。第一,当今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新理念、新形势、新发展对教师教学提出了新要求,督导工作应与时俱进。第二,督导工作包括收集信息、评价、反馈、指导整改,各环节不能有遗漏。第三,督导员应提升自身素质,加强学习相关知识,并在工作中加以应用。评价工作应体现出严肃性、科学性、精准性。

李伟主任对上学期的督导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总结。在校领导的指导与关怀下,二级学院督导队伍建设基本完成,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督导在工作中与相关各方面的沟通协调日益畅通,督导工作已经步入正轨。下一步工作重点是积极发现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给出针对性的建议与指导,帮助广大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李伟主任对督导听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三个要求。第一,工作应更加规范。督导应事先制定听课计划,听课计划由学院院长把关签字,然后报送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在听课过程中需持证上岗,规范填写听课记录;听课完成后必须向教师反馈、向学院领导反馈(如发现问题较为严重,还需及时向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反馈)。第二,目标应更加明确。确保重点听课对象无遗漏、整体覆盖率力求100%,加大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监控力度。第三,加深考查授课教师落实听课评价表中各项评价指标的情况。对师德师风、课程思政、新思想和新内容等应给予重点考查。

会议上,李伟主任还结合本科院校合格评估指标中的相关内容对如何做好督导工作进行了讲解。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李慧老师对学期初线上教学期间的督导工作进行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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