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2015﹞14号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推进我省高教强省建设,促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我院将配合省教育厅完成此次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2年、2013年所立项目。
2、2012年立项并申请延期的项目最后一次受理结题申请,如不参加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3、本次结题不受理2014年立项的项目。
二、结题方式
1、省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三个级别,科技处首先依据项目年度的结题要求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初审,申请结题的项目等级由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予以肯定,省教育厅将根据确定得项目等级给予适度得经费支持。
2、拟申请重点项目得结题项目需单独提交纸质得结题材料至科技处;重点项目主持人结题验收需上交《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得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得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培养方案、获奖证书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3、拟申请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的结题项目,结题材料上交后,由科技处统一审核通过后,提交项目验收书(一式三份)。
4、申报课题的所有项目需在6月9日之前登陆“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系统”(http://202.118.201.135/)提交结题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扫描件)。
5、本次结题工作联系人:
兰磊 联系电话:0451-57350009;15846543726
6月9日11:00前,各项目主持人将结题材料纸质版送交至科技处我处。材料电子版(包括汇总表、验收书等)发至科技处公共邮箱(hgskejichu@163.com)。所有项目结题汇总提交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6月9日。
附件:1.重点项目结题材料相关要求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
3.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书
哈尔滨广厦学院科技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