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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高教综合改革试点专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科技处 时间: 2015-05-21

关于开展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高教综合改革试点专项项目

结题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2015﹞15号

各系、部: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省教育厅于2011年评选了首批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高教综合改革试点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专项项目结题工作,我院将配合教育厅完成此次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高教综合改革试点专项在研项目。

二、结题要求

本次专项项目结题工作由科技处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结题所需要的原始材料由科技处进行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报送教育厅进行结题评审。

1.结题成果要求

由于专项项目大多是涉及高校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着重解决高等教育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综合性改革项目,因此项目结题更加注重的是在本项目所做踏实、具体的实际工作,在教学实践和管理实践中所解决的实际问题和取得的实际成效,以及是否具备推广示范价值等内容,项目研究过程中所发表的文章等仅仅作为结题的参考。因此,要求结题项目要认真梳理项目立项以来所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其它有效措施,全面总结项目实施以来所取得的实际效果,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目标和计划,在此基础上形成项目研究报告。

2.结题材料要求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教综合改革试点专项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

(3)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教综合改革试点专项项目结题材料,该结题材料要求按照立项申请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4)项目变更材料要求,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需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单》(见附件4),因故发生项目组成员变更的项目需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见附件5),以上材料需经所在学校审核签字同意后提交纸质文档一式三份。项目调整等事项由学校管理部门统一办理,省教育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项目调整事项。按照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变更项目组成员需要提前一年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因此,拟明年结题且需要变更项目组成员的项目本次应提交变更申请。今年结题且需要变更人员的,由学校随结题材料一并提交变更申请。

3.提交材料时间安排

在2015年6月5日将纸质材料送交至科技处我处(综合楼0216),结题材料电子版及汇总表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hgskejichu@163.com。

兰磊:15846543726

附件: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教综合改革

试点专项项目结题汇总表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

3.高教综合改革试点专项项目结题材料要求

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单

5.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调整申

请单

哈尔滨广厦学院科技处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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