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与评价实施办法

来源: 质监中心 时间: 2019-08-28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及各种能力的综合应用与升华,是对各专业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的全面检验,是学生培养质量的试金石。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持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价具有良好的导向性作用。检查评价内容包括:选题的质量(性质 、意义、难度及分量等);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结构、正文字数、数字图表、印刷与装订等);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摘要与关键词、论文主题、参考文献、学术道德等);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及应用价值;评阅与答辩(成绩评定办法、评语及答辩时间及过程要求等)及教学管理环节六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提出明确的要求。

(二)科学性原则:通过检查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衡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整体情况,体现其规律性,检验《哈尔滨广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的系统性、准确性、科学性及可行性,为其进一步修订奠定基础。

(三)评建结合原则: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评价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不断改进工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管理,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二、检查评价的依据

1.《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2.《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3.《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

4.《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价标准》。

三、工作机构和程序

(一)检查与评价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和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二级学院、专业管理为主,学校进行阶段性检查。

(三)各学院于每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本部门全部的自评自查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在论文(设计)的选题、中期检查、答辩等主要环节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联合进行检查;每年教务处按应届毕业学生名册抽部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针对抽查的每篇毕业论文(设计)给出评价结果;并对每个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整体评价。

四、结果反馈与应用

(一)检查评价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二级学院、专业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并把其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和改进教学工作的依据之一;对违反规定的做法应提出批评及整改意见,督促其改进工作。

(二)学校检查评价工作结束后,将结果通报给各相关部门。

(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反学院规定的做法,将依据《哈尔滨广厦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对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进行相应的批评或处理。

(四)依据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价过程和结果,确定当年“毕业论文(设计)优秀专业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的获奖专业及个人。

附件1:《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附件3:《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

附件4:《哈尔滨广厦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价标准》

附件5:《哈尔滨广厦学院XX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自评情况(专业用)》

附件6:《哈尔滨广厦学院XX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评价表(专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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