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0]32号
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关于征集2020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选题的通知》。
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系由省财政拨付专项经费、由省社科联组织实施的省级应用研究课题,课题设立的目的是组织社科专家学者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宜开展应用对策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咨政服务。课题研究工作自2014年启动以来,得到了省委、省政府、有关委办厅局和广大社科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很多课题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咨询建议。
为使2020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的选题和立项研究工作更好地为我省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更好地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切实体现哲学社会科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总体要求,省社科联拟从即日起开展课题选题征集工作。
一、选题征集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确定选题。
2.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等相关重点任务确定选题。
3.围绕省委和省政府关注的、在决策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现实问题确定选题。
二、选题征集类型
1.本年度课题常规选题以向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征集为主,每单位推荐选题原则上不超过3项。选题经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论证遴选后,报省领导批准,面向全省社科工作者公开招标、择优立项,课题最终成果为决策咨询报告。
2.本年度新增设少量调研专项课题,围绕全省重点工作、重要领域、基层振兴发展和治理现代化、民生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课题最终成果为调研报告。该类课题选题自拟,申报论证工作与常规课题招标工作同步进行。
3.社科工作者或相关人员提出的决策咨询建议通过省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上报省委、省政府后,如获得省领导批示且该建议尚无项目课题支持,则该建议主题直接列入课题选题,通过课题立项方式资助建议提出人进一步开展研究。
三、选题征集要求
1.符合社科应用研究范畴,坚持正确导向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重要的应用前景和较强的创新价值。
2.按照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合理确定研究任务范围和难易程度,确保课题能够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题有3个时间节点,分别为今年12月底、明年1月底和3月底)。
3.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科技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课题重复。
4.课题需求单位能够指派专人担任指导专家,参与课题立项评审、研究对接、验收审核、成果鉴定等过程(主要通过网络)。
5.课题需求单位能够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6.课题选题相关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内涵和外延界定明确,一般不加副标题。
各单位可根据上述课题选题原则和要求,依托现有社科研究基础和业务合作关系,积极与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等课题需求单位联系,认真研究并推荐1-3项课题选题,填写《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选题推荐表》(详见附件),在7月29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交至教务处,并将推荐表电子文档发电子邮件至183461175@qq.com。联系人:于潇(15590888496)。
课题选题如获得立项并完成研究工作,省社科联将及时将研究成果报送需求单位,并择优通过《社科成果要报》报送省委、省政府,同时向需求单位课题指导专家颁发结题证书。
关于转发征集2020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选题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