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0]27号
各教学单位: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已接近尾声,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请各教学单位加强期末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考试时间
1.考查课考试时间:6月22日——6月30日
2.考试课考试时间:8月22.23日;8月29.30日
二、考试相关要求
(一)考查课程
6月26日前结课的课程,采取随堂考的形式(核心课程、思政课程除外);(本学期每门课程的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科目汇总表)
考查课程可以采用多种形式,比如大作业、学年论文、学习通系统考、实训报告等形式,需要进行查重的科目,登录“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且打印带有“哈尔滨广厦学院专用”字样的查重报告单。(具体操作流程参考附件2:维普论文查重检测使用说明)。
(二)考试课程
6月26日之后结课的课程及核心课程等采取试卷形式进行期末考试。
1.命题时间
6月22日——7月3日
2.命题内容
(1)命题必须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抓手,综合考查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和应用。
(2)试题基本覆盖课程主要内容,分布合理,理论联系实际,要重视知识综合运用能力考核,减少单纯知识记忆性考核,单纯记忆性考核比例不得超过试卷总分值的40%。
(3)完成《哈尔滨广厦学院出题计划表》,出题计划表内容与试卷内容紧密衔接无误。
(4)命题责任人为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由教研室指定教师完成出题任务,学院教学副院长和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出题计划和命题内容。
(5)每门课程应出A、B两套难度和题量相当的试题,试题的相同率不得大于15%。
(6)每套试卷均设答题卡。
3.命题格式及要求
参考以下附件:
附件3:考试试题格式样本
附件4:考试试题参考答案格式样本
附件5:考试试题答题卡格式样本
附件6:哈尔滨广厦学院出题计划表
附件7:试卷审批表
4.考核方式
根据疫情的变化,本次期末考试或采取课堂试卷考试或采取线上云考试,视实际情况而定,各相关教学单位也要做好预案。
三、试卷批阅与成绩报送
1.试卷批阅:教师在阅卷、评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另立标准。相同课程考试采用统一阅卷、流水阅卷方式,相关教研室主任要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
2.命题的评分标准要标明分值,解题步骤和相应的采分点,原则上给分点最高不得大于5分。
3.成绩录入:成绩录入时“成绩标志”列只允许录入取消考试资格或者缺考(系统原因成绩标志列一经录入不得修改)。
4.成绩报送: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成绩录入,成绩录入完成后教师将试卷、出题计划、试卷分析、平时成绩册、点名册等教学资料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一并交到教务处。
四、禁考、缓考与旷考
1.禁考:学生一学期缺课达到1/3教学学时的,将禁止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其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该门课程重修。
2.缓考:学生因重病或其他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须严格履行缓考审批手续(参加海外课堂短期班学习的学生,除正常置换的5科外,其余课程可申请缓考)。
3.缺考:学生未经申请或申请未经批准而擅自缺考者视为缺考,不另行安排考试,其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该门课程重修。
教务处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