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0] 17号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在特殊的疫情阶段,我校线上教学化“危”为机,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疫情对教学秩序的影响。经过各二级学院对线上教学的有力组织,各中层干部及骨干教学管理人员下沉到每一个班级的参与,督导的高度负责,广大教师的敢于担当以及全体同学的大力支持,全校线上教学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但要清醒地看到:在八周的线上教学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并且教师与学生的教与学都进入了倦怠期,为了不断总结线上教学经验,提升教学质量,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现将有关线上教学的要求强调如下:
一、务必履行线上教学平台及时备案工作。
根据《哈尔滨广厦学院关于线上教学相关问题补充通知》(教务通知【2020】6号)文件精神,我校使用的线上教学平台主要是超星学习通、钉钉、腾讯会议、名华在线、微信QQ群聊等六大平台。
请每位任课教师在上课平台使用上,严格执行该门课程的备案情况(详见“课程平台邀请码及中层干部及教学管理人员下沉对接表”附件1),需要在备案以外平台上课的,必须提前作出书面申请,并完成审批,方可进入新平台上课。
二、务必履行线上课程无死角的舆情监控工作。
下沉到每一个教学班级的中层干部及教学管理人员对下沉班级的舆情负有责任,要认真履行每天、每节、每门课程的舆情监控工作,(详见“课程平台邀请码及中层干部及教学管理人员下沉对接表”附件1)。下沉人员随机进入授课班级参与旁听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教师所在部门及教务处沟通(教务联系人,孙丽娜/赫英,18745865896/18946120417)。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利用期中教学检查契机,全面调研教师和学生对网络平台教学的意见和建议(详见“教师和学生调研问题参考”附件2),形成调研报告并及时进行整改。
三、严格执行问责制
对于线上教学秩序混乱的学院和课程,将给予全校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各位教师要加强课程思政,担负起“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对于在课表安排时段内,发生延迟上课、 旷课、提前下课、不正常组织教学活动等相关违规行为,依据《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教务处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