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哈尔滨广厦学院关于使用智慧教学系统“学习通”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时间: 2019-09-09

  教务通知[2019] 49号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等文件精神,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和信息化需要,推进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我校本学期要求全校教师使用智慧教学系统。希望通过“学习通”软件与新型教学法相结合,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为使“学习通”软件在全校使用过程中能达到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的效果,特发布本通知。

  一、教学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宗刚 副组长:韩毓洁

  执行小组成员:教务处、质量监控中心、各二级学院院长及教学副院长

  二、参与人员

  全校专职教师及兼职教师

  三、具体内容及要求

  1.本学期专兼职教师所有课程的“考勤”务必在“学习通”软件上进行(个别不按照行政班级上课的,如体育等课程除外),但期末都统一把学生的出勤情况统计到纸质点名册上。

  2.关于“学习通”上的功能使用,各教学单位可以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但每学期我们都会统计“教师的使用量”(使用量根据在学习通上发起的建课、点名签到、笔记、关注、收藏和阅读等进行)。

  3.二级学院在本周内需对专职及兼职教师进行“学习通”软件培训,届时“学习通”公司随时可以根据大家的安排,辅助各教学单位进行培训。

  4.教研室主任负责督促与管理所在教研室所有教师的使用情况(截止9月30日下午4点,所有专兼职教师完成“学习通”下载并建好班课,具体操作详见附近1)。

  5.对于平台的使用情况,学校将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每月公布一次各学院使用量的排名并评出当月使用量最多的前10名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1:学习通下载登录指南(2)

  教务处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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