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校级特色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时间: 2019-06-19

  教务通知[2019] 30号

  各学院:

  为总结我校校级特色专业建设成果,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内涵,根据本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决定对2017年确立的校级特色专业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验收,总结交流我校特色专业建设经验,促进学校进一步开展专业建设,并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准确定位,发挥办学优势,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推进教学改革,加强人才培养工作与社会需求的紧密联系,全面提升我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二、检查对象

  2017年立项的校级特色专业(见附件1)。

三、检查依据和标准

  依据《哈尔滨广厦学院重点专业及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见附件2)和《哈尔滨广厦学院特色专业验收标准》(见附件3),对照各专业申报表所列建设目标,对各特色专业的建设目标、思路与培养方案;专业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能力;专业优势特色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建设成效进行验收检查。

四、检查程序

  在各专业自评、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的基础上,验收工作分为材料申报、检查评审两个阶段。

  材料申报:各专业对照特色专业验收标准和建设目标,总结本专业2017年以来建设的成效与经验,提交验收材料。2.检查评审:学校组织专家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查、答辩汇报、现场考察情况,审核确定验收结果,公示后予以公布。

  五、验收材料要求

  1.提交时间

  2019年6月26日至6月28日

  2.提交内容

  (1)《哈尔滨广厦学院特色专业建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2)《哈尔滨广厦学院特色专业结项验收申请书》(见附件5)。

  (3)特色专业建设工作总结报告。要求用Microsoft Office Word排版打印,A4纸张,主标题为3号字黑体,正文为4号字宋体,行距22。主要内容包括各专业建设方案与工作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改革与建设的主要方面及所做的工作、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本专业的特色优势、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5000字左右。

  (4)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立项建设以来教师发表论文、承担项目、获奖、精品课程、教材建设等材料,以及立项建设以来人才培养等相关资料的原件。

  (5)展示专业建设成果的PPT汇报材料,时间为10-15分钟。

  上述1~3项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交至教务处,同时相应的电子文本材料及佐证材料扫描件编辑在一个文档中,发至邮箱183461175@qq.com。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6月19日

  附件1 哈尔滨广厦学院特色专业汇总表

  附件2哈尔滨广厦学院重点专业及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3 哈尔滨广厦学院特色专业验收标准

  附件4 哈尔滨广厦学院特色专业建设情况汇总表

  附件5 哈尔滨广厦学院特色专业结项验收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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