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上报新设置本科专业办学质量核查材料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时间: 2019-04-23

  教务通知[2019] 17号

  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开展新设置本科专业办学质量核查的通知》(黑教高函﹝2019﹞185号)(附件1)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新设置本科专业办学质量核查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上报工作范围

  本次核查工作范围软件工程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会计学专业(详见附件2、3)。

  二、核查上报工作过程

  1、各专业负责人需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开展新设置本科专业办学质量核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相关要求撰写自查材料(附件4、5)。

  2、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应对自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4月27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自查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务处。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上报的自查材料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请有关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精心组织,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2、自查材料的数据要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为准,撰写提纲及格式要求要严格按照附件4、5执行。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开展新设置本科专业办学质量核查的通知

  2.2019年首届毕业生新设专业汇总表

  3.2019年拟首次招生新设专业汇总表

  4.新设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提纲

  5.自查报告格式要求

  教务处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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