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教材征订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时间: 2019-04-23

  教务通知[2019] 15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保障工作,提高教材质量,现启动教材征订与采购工作,为使教材征订工作更加规范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基本原则

  教材选用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把精品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目标,确保新版优秀教材进课堂。

  优选原则。各专业优先选用集团合作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外研社)的近三年出版的优秀教材(如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及省级精品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以及适合学生的高等学院应用型规划系列教材等)。

  2.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教材的内容应切合实际需要;严禁选用质量低劣、内容陈旧、以营利为目的的教材;本、专科应使用相应层次的教材,原则上本、专科不能选用同一种教材;坚决杜绝选用“二渠道”教材。

  3.更新原则。要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要注重教材的时效性。

  4.统一原则。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层次相同、课时相近(学时总数相差不超过一周)的同一门课程要使用统一教材。

  二、上报要求及时间

  1.所用教材由承担课程的教师所属教研室讨论确定,认真核对开课计划,准确填写教材名称、预订数量,由使用教材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将教材使用数量等相关信息统计上报。选用教材计划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换。

  2.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分别统计上报,教师用书数量以本门课授课教师数量为准。

  3.征订数量以现有在校生实际人数为准(公共课程及小语种实验班教材数量各二级学院应互相沟通认真核对;各二级学院上报前也需核对实际人数;新生教材数量按95%征订)。

  4. 征订集团合作出版社教材及其他出版社的教材,各学院要认真填写《哈尔滨广厦学院联盟教材征订统计表》(见附件1)、《哈尔滨广厦学院预订书商教材统计表》(见附件2),自编手册及实验报告要填写《哈尔滨广厦学院教材编写申请表》和《哈尔滨广厦学院自编实验指导书统计表》(见附件3)和(见附件4),经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交。

  5. 教材征订统计表请各学院于4月29日下午16:00前,报送教务处关瑜老师,纸稿、电子稿各一份。自编手册及实验报告申请表和统计表请各学院于5月10日下午16:00前,报送教务处关瑜老师,纸稿、电子稿各一份(注:自编手册及实验报告上交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使用的教材在征订过程中如需更换,需填写《哈尔滨广厦学院更换教材申请表》(见附件5),经教研室主任及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上交教务处。

  2.各二级学院应到正规书店、书城挑选教材,如发现提交的教材计划中仍有“二渠道”教材,将参照《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3.未经学院批准,自行使用自编教材,将参照《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4.教材统计表中“出版时间”,一律使用“年/月”的格式,年份用4位数字、月份用2位数字(如2018年9月出版的教材,应写成:2018/09)。

附件1:哈尔滨广厦学院联盟教材征订统计表

附件2:哈尔滨广厦学院预定书商教材统计表

附件3:哈尔滨广厦学院教材编写申请表

附件4:哈尔滨广厦学院自编实验指导书统计表

附件5:哈尔滨广厦学院教材更换申请

  教务处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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