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题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时间: 2019-03-04

教务通知[2019] 6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做好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提高教师学识水平,增强教学、管理、服务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及结题工作。

一、项目申报类别

项目分为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和教师科研扶持项目三类。

1.重点研究项目

选题要以我校高教改革和发展中的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成果针对我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有较高的应用和推广价值,能够推出高质量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重点研究项目。

2.一般研究项目

选题要侧重应用研究,要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能够有效解决我校教育、教学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研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应用实效性。

3.教师科研扶持项目

选题应紧密结合我校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重点鼓励教师带领学生进行的研究项目。可自行拟定题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我院专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及教辅人员。

2.热爱研究工作,具有教研科研工作能力,能按时完成教研科研任务。

3.重点研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其他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校级或省级教研科研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原则上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2.本次申报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3.项目研究内容要密切联系我校课程改革的实际,尤其侧重于2019年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建设的研究,研究成果要有推广、应用价值,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深度改革。

四、申报办法

各申报教师确定拟开展研究的项目后,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报至各二级学院秘书或部门负责人处,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议,通过项目负责人的申报书及ppt汇报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立项项目。学校将对获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申报省级教改项目原则上从校级项目中产生。

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选出基础工作扎实、师资力量较强、有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的课程或专业内容进行研究。

五、申报材料

1.立项申报书(附件1)一式二份。

2.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原件统一报送至各部门负责人处,由各部门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复印件(盖章或签字)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按需调阅。

六、结题验收

详情请见附件3。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兰 磊

联系电话:0451-57350009、18846083802

邮 箱:1344017539@qq.com

报送地址:广厦学院主楼0216室

附件1 2019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附件2 哈尔滨广厦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

附件3 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 结题要求

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务处

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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