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初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19-01-07

  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我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水平与质量,现将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初期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专项检查组

  1、 学校检查组

  组长:韩毓洁

  成员:吴来山、李连营、乔梦铎、董丽萍、张洪志、梅长青、李伟、赫英、王静、郭鑫、张丹、姚凯。

  二级教学部门检查组

  组长:二级教学部门院长;成员:副院长、各教研室主任

  二、检查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文件的要求,结合“2017-2018届毕业论文存在问题”做好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初期检查工作。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限定整改时间,跟踪整改结果。

  三、检查内容

  (一)选题

  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应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是否能够体现本专业实际工作能力的初步训练。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能一定程度地解决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科研、生产、开发等实际问题。题目难度、工作量谁否适当,与培养方案的要求相吻合,体现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二)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是否符合资质要求。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如情况特殊,也可由助教辅助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是否符合要求。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8-12人为宜。

  3.下达任务及开题

  是否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教务处将组织人员抽查各学院初期工作情况。各二级学院于本月17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老师一览表》和《毕业论文(设计)初期检查评价表》上交教务处强丽双老师处。

  四、结果反馈

  (一)学校检查结束后,将结果通报给各二级学院,各级学院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各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并督促其改进工作。

  (二)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初期检查与管理,及时纠正开题存在的问题,将有利于提高论文的质量,为学校合格评估打下良好的基础。

  附件1:《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附件2: 《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过程管理手册》

  附件2:2017-2018届毕业论文存在问题

  附件4:《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老师一览表》

  附件5:《毕业论文(设计)初期检查评价表》

  教务处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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