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卫处

哈尔滨广厦学院三级值班制度

来源: 后勤保卫处 时间: 2021-12-22

  为贯彻落实好省教育厅及集团有关安全稳定文件精神,做好学校三级值班工作,增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学校领导带(值)班

  校领导带(值)班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担任。

  二、中层干部值班

  学校设总值班室,总值班室设在主楼监控室,值班人员由后勤保卫处处长、学工处处长以及二级学院书记担任。

  三、岗位值班

  各岗位值班员分别由后勤保卫处保安员、水电维修工、宿舍管理员及辅导员担任。

  四、值班制度

  (一)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凡出差或有事不能按照值班时间值班的,需自行调整(同级别调整),严禁临时随意找人替班,责任落实到每个值班岗位的每个人。

  (二)学校总值班室和各级值班人员要做到24小时不离岗、不脱岗、不漏岗、不替岗、不饮酒上岗,不干与值班工作无关之事,个人手机和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

  (三)各级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已办事项、待办事项和注意事项的交接工作。

  (四)学校总值班人员要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对学生宿舍、食堂、变电所、各门卫室等重要部位的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协调解决,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无法解决的必须及时报告带班校领导,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发生。

  五、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值班安排网上发布后,请自行下载,按排定的班次准时到岗值班。未按时到岗者,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与年终评优评奖挂钩。

  (二)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在值班室备勤,不得脱岗,学校领导将随机抽查备勤情况,发现未在值班室备勤的人员,将按旷工处理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三)临时随意找人代班,值班电话不通,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因联络手段不畅、延误信息传递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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