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聚和引领当代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表彰一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我校团委按照相关要求于2021年10月28日起开展哈尔滨广厦学院2020-2021学年共青团奖项评选工作。
根据校团发〔2021〕20号《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共青团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团委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工作,经由学生申请、所在班级评审小组民主投票、辅导员老师初审、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复核、校团委审查,现对获得各共青团奖项的学生或集体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五天,2021年11月18日起至2021年11月22日止。欢迎广大师生从严监督,如对上述名单中的学生或集体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级评审委员会实名反映。
受理地点:Z0127室
投诉邮箱:gsxyxtw@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贾老师 15636000520
马老师 18246108874
共青团哈尔滨广厦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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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广厦学院2020-2021学年共青团奖项评选公示_2021111816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