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统战部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1-12-16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19) 2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黑组通字[2021]5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从严从实开展2021年度高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对象

  述职评议对象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下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具体内容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述职评议形式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采用现场述职形式,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由二级学院党总支组织,可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述职比例不低于60%,务必保证各级党组织书记100%覆盖。

  三、述职评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1日(周二)上午9时

  地点:主楼1015会议室

  四、述职评议内容

  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和对我省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在重大任务中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群众办实事,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等情况。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贯彻落实第27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贯彻落实《高校基层党建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关于加强黑龙江省高校专职组织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修订院系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程”,落实发展党员计划、提高发展质量,开展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党课开讲啦”活动,推进院系“党员之家”建设等情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查摆问题和巡视、巡察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高校党建“示范创建”、结对共建等情况。

五、述职评议程序

  (一)自我总结。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认真撰写述职报告,时长3分钟左右。内容包括:1.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是围绕述职考核重点内容撰写;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3.下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防止“虚、空、飘”。

  (二)组织考核。党委以党委扩大会议、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听取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教工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直属党支部组织委员参会。各二级学院选派2名党员、直属支部选派1名党员参加线上视频会议。

  (三)述职评议会程序:(1)述职汇报;(2)书记点评;(3)与会人员测评。

  (四)整改提高。述职对象根据本人查找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在下年度述职报告中作重点说明。

  中共哈尔滨广厦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8/20 12: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