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宣传学习《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的工作号召,充分保质保量完成相关通知工作要求,哈尔滨广厦学院迅速启动贯彻学习工作机制,将该项工作纳入工作周重点日程安排。
11月11日上午9时整,哈尔滨广厦学院《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贯彻学习会议在主楼第二会议室正式召开,党委书记高长顺、校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各二级学院院长及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中,全体与会人员首先对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前发布的关于学习宣传《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的通知精神进行了学习领悟,之后对《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进行了学习贯彻,并进一步明确了贯彻学习《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对促进我校师生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改善我校综合办学条件、推动科学管理、创建良好育人发展环境,推动共建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以及战略发展、有效运营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对以往落实过程中发现的突出矛盾问题,进行了探讨与剖析。
党委书记高长顺在发言中指出,精神文明建设是学校建设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是一个学校的文化品格的一种体现。此次会议意义重大,与会的领导们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会后要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是党建意识形态和校园综合治理、工作作风等的具体体现,是衡量文明建设质量的中心参照,各级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好文明建设条例,并应用条例精神指导我们的实际工作。校党委要进一步规范组织机构,在领导体制上,在工作职责上,在关系的理顺各个方面,为校园文明单位建设做好铺垫,打好工作基础,并为未来的文明单位申报工作提前准备。
最后,各二级学院、各职能处室领导干部就各部门多领域文明单位建设发展优势和突出阻碍等问题作出简要汇报和意见阐述,我校下一步相关文明建设事宜将按重点分批有序开展。
落实好党的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是我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理论学习,重视精神文明弘扬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是哈尔滨广厦学院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根本方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是对主题教育的进一步走深走实。同时也为对我校继续推进文明校园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引、工作方法指引。据悉哈尔滨广厦学院始终站在深造师生文明觉悟,打造双文明高效建设的主流前沿,为时代阔进,求索新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