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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中高级职称补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人事处 时间: 2018-04-25 浏览:

全体教职工:

根据哈教发【201811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省即将开展2017年度中高级职称补评工作。由于时间紧急,请即将申报2017年度职称评审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内容及附件材料,严格按规定时间节点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报人员部门领导应对其资质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因未能按时进行材料提交而导致不能参加评审,后果由个人承担。

一、申报条件基本要求

1. 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级职称人员需2012年之前(包含2012年)取得副高级或中级职称;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2013年之前(包含2013年)取得初级职称。

2. 符合《关于开展2017年度成人(民办)高校教师中高级职称补评工作的通知》(附件一)中第三项“个人所需提供材料”要求。

3. 符合《黑龙江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评审标准》(附件二)文件相关资质及成果要求(所有成果需截止到2017831日前)

4. 在我院工作满一年。

5. 2017年度无教学事故,三级评教合格者。

6. 2017年度具有授课任务。

7. 档案存放地为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或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

序号

时间

事项

备注

1

201842610:00

1. 《哈尔滨广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附件三)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
2. 请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成人(民办)高校教师中高级职称补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级别的全部评职材料原件到人事处。(不包含评审表)

需提供准确的《职称材料校内提交目录》(附件四)

2

201842613:00

1. 人事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职称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同时聘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 教务处对申报人员有无教学事故进行核查后审批签字;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申报人员三级评教是否合格进行核查后审批签字。

 

3

2018427日上午9:00

召开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对符合资质人员职称材料进行复审,讨论确定最终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

 

4

2018427日下午13:00

人事处召开职称评审材料准备交流会

职称评审会通过人员参会

5

2018428

-430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6

2018428

-56

评职教职工按研讨会最终要求进行评审材料整理补充准备工作

 

7

待定

1.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对评审通过人员《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单》进行测评及分数填报,组织测试专家签字。(专家数为单数,不可少于9人)
2. 教务处在《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同时,在评审表《任现职后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处签字盖章。

 

8

待定

1.人事处对近年考核情况进行填报盖章(人事处章)
2.填报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后盖章(学院公章)

 

9

待定

人事处到省、市人才进行材料初审提交工作

 

10

待定

人事处到哈尔滨市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核申报工作

 

11

待定

人事处到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材料核准申报工作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表

三、备注:

1.符合本次申报条件参与评职的教职工请扫码进微信群进行相关的咨询。

2.上述时间节点有变动微信群内通知。

3.联系人:石晶

联系方式:57364268

附件一:《关于开展2017年度成人(民办)高校教师中高级职称补评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黑龙江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评审标准》

附件三:《哈尔滨广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附件四:《职称材料校内提交目录》

人事处

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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