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学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拟定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拟定机构改革岗位设置和人员定岗相关政策方案,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人事处现由三人组成,除处长外,另有人事主管和劳资主管。
“人事主管”:主要负责人员招聘、岗位调动、职称评定、人事管理、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教职工信息采集、职工住宿、部门材料收集归档管理、部门工作总结。
“劳资主管”:主要负责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福利的制表工作;负责学校教工月考勤的统计工作;办理教职工的五险一金的缴费、封存、结算、转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