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处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的财务管理,结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继续教育处必须严格执行学院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
二、 继续教育处的收、支统一使用学院的财务票据,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不得坐收坐支、截留挪用,或以白条子抵库。
三、 各项收入要做到票、款相符,日清、旬结、及时与财务处核对。
四、 各项支出须由处长申请并签字后报主管院长审批签字。支出票据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院财务处审核后方可入账。
五、 继续教育处引进项目的谈判、购买教材等物资,应有两人同时参加,以杜绝以职谋私、吃回扣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六、 坚持执行“厉行节约,增收节支”的方针,杜绝一切损失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