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我校应用型示范专业及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的工作通知》文件要求,学校确定“财务管理”等5个专业为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附件1),“税法”等10门课程为校应用型示范课程(附件2)。应用型示范专业和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期为两年,建设建设期间经费使用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附件1.哈尔滨广厦学院应用型本科示范专业名单
附件2.哈尔滨广厦学院应用型本科示范课程名单